GSV標準
定期突擊保安檢查程序
1.目的:
使本公司內一切安全事件得到及時檢查和處理,最大程度地消除安全隱患,防止恐怖活動的意外發生,確保工廠安全事宜。
2.范圍:
設定本程序,要適用于本公司所有的涉及安全的內部檢查活動。
3.權責:
3.1外圍安防監控中心和行政部保安和相關責任部門的實地現場檢查檢查;
3.2管理者代表負責組織內部安全檢查計劃的執行與檢查結果和糾正的批準;
4.工作程序:
4.1 保安員定期進行外圍園區安全檢查,將檢查結果匯報給安全管理代表,管理者代表根據保安現場考核記錄做出結果判定;對其中存在安全問題的事項,安全管理代表要督促安排實時的調查、處理,跟蹤檢查并做好安全事件的調查處理報告存檔。
4.2 本公司各責任部門,各區域引起的涉及安全的事件,均實時與保安部門取得聯系,須緊急處理的,可由相關人員現場處理,須經調查的,由行政部保安電子監控組配合相關部門進行調查,研究處理方案,交由安全管理代表批準執行。
4.3管理者代表負責組織《 防恐安全突擊檢查計劃》為每半年度考核檢查并做好記錄,;
5.檢查考核標準:
5.1 防恐安全突擊檢查表項目:
5.1.1 本季度是否發生安全性事件;
5.1.2 公司高層是否足夠重視反恐安全;
5.1.3 反恐安全意識是否有普遍培訓;
5.1.4 主管及職員安全意識是否不斷提高;
5.1.5 是否公布并更新反恐應急舉報電話;
5.1.6 是否有建立完整人事檔案并有身份識別;
5.1.7 員工是否按規定佩帶廠證/廠牌進出;
5.1.8 新進員工是否有得到相關安全培訓;
5.1.9 保安是否熟知保安的安全職責;
5.1.10 進出人員/車輛是否被登記;
5.1.11 攜帶物品進出廠門是否會被檢查;
5.1.12 是否有借助探測性器械檢查;
5.1.13 公司(si)圍墻(qiang)是否損壞,照明(ming)是否足夠;
5.1.14 各閉路監控錄像是否正常運行并保存45天;
5.1.15 是否安裝紅外線報警器并有效監控;
5.1.16保安是否24小時值班并按規定巡邏
5.1.17是否全公司只有一個出口并有保安執勤
5.1.18消防設施是否合理有效布置,通道應急燈是否暢通可*
5.1.19員工是否攜帶私人物品進入車間,若有是否經過檢查登記
5.1.20是否安全舉報機制并鼓勵員工舉報安全隱患
5.1.21特殊操作是否有必要的操作培訓上崗,設備是否經常點檢和保養
5.1.22是否有獨立安全的出貨臺,且有監控設施記錄
5.1.23裝柜前的集裝箱是否經過專人檢查和保存記錄
5.1.24公司是否有一套完整的反恐安全管理程序并有效運行
5.1.25安全檢查異常情況是否及時改善糾正,并維持持續改善
5.2 檢查標準:
5.2.1 一個檢查項目記4分,項目分共100分,總計100分,得分90分為安全,得分75~90分以上為合格,得分為75以下為不安全;
5.3檢查記錄于《防恐安全突擊檢查表》
6.0相關記錄
6.1《防恐安全突擊檢查計劃》
6.2《防恐安(an)全突(tu)擊(ji)檢查表(bia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