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SV認證之收貨運輸程序規范
1.目的
以規范收貨和運輸過程來防止貨物丟失或非準許進入,滿足美國海關C-TPAT反恐要求。
2.范圍
本程序適用于所有倉庫及其它相關工作人員。
3.職責
由倉庫主管安排貨倉收貨和運輸工作,具體運輸工作由運輸公司負責。
4.程序
4.1收貨
4.1.1 所有物料由倉庫核對采購部發出的《采購訂單》、供應商《送貨單》。
4.1.2經核實的外來物料第一時間進入獨立的驗收區域。由質檢部對物料進行質量檢驗,結果記錄于《來料抽查記錄表》。
4.1.3來貨數量必須符合《采購訂單》或《送貨單》數量,不符的需向采購或客戶舉報。
4.1.4經質(zhi)檢部檢查后,合(he)格的(de)來(lai)料貨物應存放(fang)于合(he)格區內,分區擺放(fang),并附上適當標識;物料的(de)進出應記(ji)錄于帳冊中,以便日后跟蹤追溯。
4.1.5所有貨物的貯存環境必須有防盜防非法進入的門窗,并有管理員對物料進行調查并上報公司或客戶。
4.1.6收貨、發貨、物料保管、退倉作業見《倉庫管理制度》
4.2貨物運輸
4.2.1成品出貨時,貨倉人員按《成品裝箱單》裝載貨物。
4.2.2所有貨車、集裝箱在裝載貨物前必須接受例行的車箱檢查,如發現車門不嚴、車箱破亂、經過翻新或改裝,應向貨倉負責人提出拒絕給該類車箱裝載貨物。
4.2.3在裝載區域裝載貨物時,需由保安人員進行監控,未經許可人員或車輛不得進入該區域內。
4.2.4貨物在裝載完畢應實時上鎖封條,于運輸單上填寫封條號碼,收貨方對運貨車輛進行檢驗是否在運輸的過程中被篡改過,如有異常應實時向單證和客戶報告,商討有效的處理方案。
4.2.5所有工廠車輛由行政部統一管理,運輸車由保安指定分區停泊,對貨車停車區域實施監控,禁止非準許人員/車輛進入。
4.2.6運輸管制見《運輸安全管制程序》。
5.安全培訓
所(suo)有從事貨(huo)倉工作(zuo)的(de)雇員必(bi)須接受安全(quan)教育,認(ren)知危險(xian)意(yi)識和識別內(nei)部控制(zhi)的(de)培訓。未(wei)經(jing)培訓或許可(ke)人員一律(lv)不得進入貨(huo)物裝卸區(qu),進出貨(huo)倉必(bi)須接受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