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ETI
ETI(Ethical Trading Initiative)也稱英國道(dao)德貿(mao)易組織.是由UK起草的(de)一個(ge)議(yi)案,目的(de)是通過設立針對(dui)在發展(zhan)中國家采購(gou)公司社會責任(ren)的(de)論壇(tan)以改善全(quan)球工人的(de)工作條件.
一、什么是ETI
ETI (Ethical Trading Initiative) 是英國道德貿易組織的英文簡稱。
是由UK起草的一個議案,目的是通過設立針對在發展中國家采購公司社會責任的論壇以改善全球工人的工作條件。
ETI由三方代表組成:公司、工會和非政府組織。ETI的基本守則與SA8000類似,都是基于聯合國勞工組織基本協議。ETI是由英國國際發展部和私人部門出資贊助成立,正實行的幾個首例審核促使最佳運作準則的形成。參與ETI的公司和組織有:C&A,Sainsbury's,theCo-operative Wholesale Society和拯救兒童、公平貿易協會等非政府機構。
ETI和SA8000的(de)區(qu)別(bie)在于(yu):SA8000是(shi)全(quan)球(qiu)性的(de)標準,而ETI主要是(shi)由英國公司組成(cheng);ETI目的(de)是(shi)通過比(bi)較改善(shan)工人權益的(de)不同方(fang)案(an)來(lai)改善(shan)系統,而SA8000是(shi)可操作的(de)認證系統。無論(lun)SA8000或ETI都是(shi)在廣泛咨詢后(hou)形成(cheng)的(de)。
二、道德貿易聯盟基本守則
1.
自由選擇職業
1.1
不可雇用受強迫勞工﹐奴隸或非自愿的囚犯勞工。
1.2
不可要求勞工付〞押金〞﹐或將身份證明文件交予雇主保管。雇員給予雇主合理的通知期后﹐可自由離職。
2.
尊重結社自由及集體談判權
2.1
雇員有權按自己的意愿﹐參加或組織工會﹐并進行集體談判。同時﹐不可因此而受到不同待遇。
2.2
雇主須對工會的活動和會內之組織活動﹐采取開放態度。
2.3
勞工代表不可受到歧視﹐并可在工作地點執行代表的職務。
2.4
若結社自由和集體談判權受法例限制﹐雇主須提供方便﹐協助發展相輔相成的渠道﹐而非采阻撓態度。
3.
工作環境安全衛生
3.1
雇主須提供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并注意相關行業的工業安全知識及危險。雇主須采取足夠的措施﹐以合理可行的方法﹐盡量減少在工作地點的潛在危險﹐以避免雇員因執行勤務﹐在相關情況下或在執行勤務期間發生意外﹐引致健康受損。
3.2
雇主須定期提供有關健康與安全的培訓﹐并將資料存盤。此等培訓應為新聘勞工或調任新職的勞工重新舉辦。
3.3
雇主須為雇員提供清潔的廁所設備和飲用水。如有需要﹐亦須提供儲存食物的衛生設備。
3.4
若雇主為雇員提供住宿﹐住宿環境必須清潔和安全﹐并符合雇員的基本需要。
3.5
遵循守則的公司須委任一高級主管為代表﹐負責勞工的健康及安全。
4.
不可雇用童工
4.1
不可招聘童工。
4.2
公司須制定參與及協助制定政策和計劃﹐為被發現當上童工的兒童﹐提供過渡性的服務﹐使其接受良好教育﹐直至長大成人。
4.3
不可聘用十八歲以下兒童及青少年﹐在夜間或危險場所工作。
4.4
上述政策及程序﹐須與國際勞工組織標準的相關條文一致。
5.
基本生活工資
5.1
每個正常工作周的工資及福利﹐至少須達到當地的法定標準或業內的參考標準﹐并以較高者為主。在任何情況下﹐雇員工資除應足以維持基本需求外﹐也應在此之上有所剩余﹐以供零用。
5.2
所有雇員在入職前應獲發書面通知﹐清楚說明有關工資的聘用條件﹐并在每次發薪時﹐收到有關支薪期內工資的書面說明。
5.3
嚴禁以扣減工資作為紀律懲處﹐也不可在沒有當地法律依據且未經雇員同意的情況下﹐扣減工資。所有紀律懲處的辦法﹐皆應記錄存盤。
6.
工作時間不可過長
6.1
工時必須符合當地法律規定及業內參考標準﹐并以保障較大者為準。
6.2
在任合情況下﹐雇主不可定期要求雇員每周工作超過48小時﹐并雇員平均每7個連續工作天﹐須至少享有一天休假。加班工作須屬自愿性質﹐每周不可超過12小時﹐也不可視為常規安排.同時﹐應以較高額度之加班費做補償。
7.
不可歧視雇員
7.1
雇員不可因種族、階級、國籍、宗教、年齡、殘障、性別、婚姻狀態、性取向、工會會籍或政治傾向等因素﹐而在聘用、賠償、培訓、晉升、解聘或退休方面受到歧視。
8.
正常勞資關系
8.1
在所有情況下﹐雇員的工作必須以當地法律或慣例認可的勞資關系為基礎。
8.2
不可利用僅供勞力合約、分包合約、家庭代工方式﹐或透過一些無意傳授技能或提供正常勞資關系的學徒訓練計劃﹐或利用過期使用定期勞資合約, 來逃避雇主在勞工法或社會福利法規定下﹐因正常勞資關系而必須向雇員負擔的責任。
9.
嚴禁以苛刻或不人道手法對待雇員
9.1
嚴禁雇員受到身體虐待或體罰﹐受到身體虐待的威脅﹐性騷擾﹐或其它形式的騷擾及言語上的侵犯或其它形式的恐嚇。
本(ben)(ben)守(shou)則(ze)內的條文所(suo)列﹐僅為(wei)最低標準﹐而非最高要求(qiu)﹐公司不應以(yi)此為(wei)限﹐而拒絕超越標準。應用(yong)本(ben)(ben)守(shou)則(ze)的公司亦(yi)須遵守(shou)當地及其它適用(yong)的法律﹐若(ruo)法律與本(ben)(ben)基(ji)本(ben)(ben)守(shou)則(ze)內的條文皆對同一事(shi)項做出(chu)規(gui)定﹐則(ze)須以(yi)保障較大者為(wei)準。